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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繼田」果然來了!

       -新莊郡役所古蹟認定的劣行


圖.文/陳健一

 

 

  「他當科長很久了,對古蹟認定很消極……

 很早就知道新北市政府裡有這人物,他叫曾繼田,是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科長,管的是古蹟認定的業務。

 

第一次看到曾繼田

 第一次遇到曾繼田,是在新北市政府召集郡役所等基地公辦都更的協調會,開會時他態度傲慢,語焉不詳,連武德殿基本背景都講得模糊,談到新莊郡役所的認定,他說已走過文資程序,不宜再走程序,我說:「文資法沒有規定,走過文資程序就不可以再走一次文資程序,法律沒有說不!是合法就要做,沒什麼不可以再走程序這回事。」

 當時我在想,武德殿爭議已經一陣子,他掌理文化資產的管理與認定,不可能不知道。何況這次開會已標明是「武德殿及新莊派出所(新莊郡役所)」議題,他不可以用「不清楚」唐塞。

友善的曾繼田

 那天會議結束,我有了「果然」的確定。曾繼田科長「果然」是壞人!

 再次新北市政府的協調會,他態度變得謹慎,傲慢不再,整個人溫和、友善許多,他說:「上次古蹟認定是武德殿,郡役所沒有走過文資程序,可以受理申請文資程序。」換句話說,我們隨時可以提新莊郡役所的文資審查。

 接下來,曾繼田科長友善許多,打電話詢問相關申請問題,他都清楚、條理、誠懇告知,還有一次打電話提醒我某些要領。對他這個人過往的「制式印象」開始鬆動。

 

公務員要被尊重

 一直以來,我們關心公共議題,遇有惡質決策和建設,從來不會質疑承辦的公務員,若要質疑或尋求政策改變的關鍵遊說與對話,都找有選舉責任的市長、議員,以及最高主管的局處長;底層公務員只是照章行事,沒有質疑的必要。而且這些公務員執行業務多年,熟悉各項業務,每每是公共事務有品質進行的推手,是國家重要的資產。

 但是也有例外,假如有公務員假藉工作職權亂搞、說謊、行政不中立,就不可以同意。

 

新北市古蹟認定惡劣令人擔心

 這段期間,我一如過往,遊走在新北市具傳統意義的空間,建物及空間處境,仍令我有很多困惑……熟悉的後村圳建物仍躺在那裡,不被認定古蹟;湳仔溝邊的古碑也在遺忘中;更令我不舒服的是,鶯歌農會穀倉的拆除、牌樓古宅不見、燒窯老煙囟被打掉;還有台北大學內表彰關鍵戰役的隆恩河大役日治時期紀念碑也不見了!

 這些都是十幾年內發生的,有些甚至是這兩、三年的事。看到這樣的景象,不止心痛,會想到文化局的角色在哪?他們在做什麼?新北市可有文化資產的想法、規劃和態度?

 

新莊老街及郡役所惡質規劃的背後?

 最近關心新莊郡役所課題,才發現具兩百五十年以上歷史新莊街已被新修正的都市計畫規劃為街道拓寬區,只要新營建房子或都更,建物就要往後退縮。這種作法一旦進行,十年後新莊街最熱鬧「中街」所有街道全部退縮,新莊「老」街全毀!這樣惡質的決定,新北市政府做得出來!而關鍵幕僚單位的文化局在哪裡?掌握更精確新莊街建物、空間紋理的文化資產科又做了什麼?另外,這位長期在位的文化資產科科長曾繼田可有任何本於良心,感到不妥的動念?

古蹟及在地深層文化新北市根本不看重

 這段送案過程,僅管曾繼田科長態度友善,但是對於他主管的文化資產科,以及整個文化局,仍然有很大的困惑。

 這段期間,有過古蹟認定經驗的友伴們告訴我,地方政府有時會用他們的意志影響學者專家古蹟認定態度,也會不續聘不配合的文資委員;我也留意到幾個走過文資程序的案例,審定結果讓我不滿意。

 除了友伴們的經驗,我也注意新北市的古蹟管理與認定很消極,相對於台南市區及幾個古蹟現場,這種感觸更深;台南不只是古蹟多,也對古蹟友善,活化古蹟策略也令人印象深刻。

 新北市做法卻很「下流」,古蹟在新北市如同棄嬰,古蹟認定態度曖昧、保守,經營古蹟人才及能力不足,甚至帶頭毀掉古蹟及傳統空間紋理;尤其捷運到臨的當代,新北市政府帶頭「洗地」,所有地都用「樓地板」面積對待,文化資產也成為「一般建物」、「髒亂舊房子」,所以要打掉。新莊郡役所就是正要打掉的例子。

 類此新北市政府偏執的決策和作為,我們看不到文化局任何「中流砥柱」的積極作為,文化資產科不只無作為,更帶頭做「促成否定為古蹟身份」認定,根本是捅古蹟一刀。

 

提醒曾繼田

 是這樣的理解,我意識到新莊郡役所古蹟認定的凶險形勢,送件之初,即提醒曾繼田科長:「我們不敢要求你做違法的事,你也不可能這樣做,我只要求在合法範圍內,程序公開、透明、友善,不要搞小動作,這樣做也是保護你們自己,做成的決定我們也會信服。假如你搞小動作,我們會視為朱立倫,是朱立倫要你們搞鬼!」

 他一再強調:「我們不可能做非法的事。」 

 送審前,我要求提供這一屆文資委員名單,曾科長「依法」提供。中間,我電話詢問相關問題,他也懇切回答。

 送審後,我希望「合法範圍內」,更早明確古蹟現勘日期,讓我們有時間準備到場說明,他應諾。

 「決定九月十六日文資委員到現場會勘。」早在八月中旬曾科長就通知我。這樣的定日期和通知方式,該是曾科長友善、公開的表現吧!

 

「曾繼田」惡行上身

 九月自由時報記者訪問我,即將進行文資審議新莊郡役所的意見;隔天報紙刊登相關看法,有聯盟建議,也有新北市的看法,這種播報該是平衡報導,算是合宜作法。報導中特別提到「水牢」的角色,使整篇文章有焦點。

 這份消息是在星期一刊登,緊接著星期五中國時報也刊登新莊郡役所消息,約占整版的五分之一左右,內容指稱郡役所被增建成兩樓,裡面有隔間,水牢也不是原樣,已「面目全非」,已有文資委員看過。整篇文章沒有訪問不同看法的我們,只有新北市的觀點,角度偏頗,其中還刊登曾繼田的意見,說「研判文資審定通過機率不高。」

 看到這則報導,我感覺到強烈的惡質政治氣氛在啟動,新北市政府「小動作」來了!「曾繼田」上身了!

 是曾繼田或他的「背後」找來惡質中國時報記者(新莊公辦都更議題何等重大,且持續半年,中國時報從來不報導,一報導就這樣粗暴。)進行偏執報導,意圖影響新莊市民印象,誤導即將到來的文資現勘時委員的態度。

 看了報紙,報導中刻意提到「水牢」,似乎有意針對自由時報強調的「水牢」處境,很明顯是針對自由時報這篇文章而來!

 看了報紙,我打電話給曾繼田抗議:「說好照程序走,你們怎麼可以帶審議委員先去看?」曾繼田說:「沒有,審議委員沒有去看,是報紙亂寫的。」曾繼田科長 四兩 撥千斤丟給記者的「亂寫」。我也打電話去找那位中國時報記者,他說是新北市政府講的。 

 從報導內容審查也知道,當然是曾繼田科長放出來的消息,內容只有曾繼田這類人才可能真確「明白」啊! 

 唉,「曾繼田」「果然來了」!

文資現勘當天

 十六日文資委員現勘當天,文資委員陸續到場。

 到場的文化局官員除了曾繼田,還有一位小姐。

 幾經轉折,開始現場探勘,有人提到先上樓看看,然後一群人往樓上走。在此之前已經知道二樓增建,不必花太多時間確認,但是既然有人提,我們不方便給意見。接著,看到曾繼田科長和那位 文化局 小姐積極爬梯子看天花板裡的桁架,大家也跟著觀察;看完一個天花板確定屋頂沒有日治桁架,曾繼田 和文化局 小姐又再促成看其他天花板,這邊看,那邊看,花去很多時間,他們這樣做想引導整個會勘方向,就是屋頂,這棟建築的屋頂已被改建,沒有早期物件。

 依此推論,這棟房子屋頂已改建,沒有認定價值!

 看屋頂就用掉大半時間,這時有伙伴說應到後棟看看,我們才在郡役所的大廳及後棟院查看,這時賴志彰委員留意到後棟為一樓,屋頂不知是不是原樣,陪伴的警官說是軍械室,文化局 那位 小姐帶著警戒態度,我說可不可以去看, 文化局 小姐說是軍械室不可以看,說話時可以感覺到她擔心屋頂若是有沒有改裝過,是日治原樣,會不利於「不是古蹟」的主張。這時警員說還是可以「旁邊」看看。我要去看時, 文化局 小姐仍說:「不可以去吧?」我說:「可以,他們說可以看,你就不必多說啦!」我不耐煩的說。

 整個過程,我感覺到曾繼田科長 和文化局 小姐儘可能阻攔友善於現場探勘的態度。

 他們兩個先積極於打開天花板看屋頂桁架,一而再,再而三,只為證明這棟房子屋頂已非原貌。若遇有其他屋頂有可能是日治時期空間時,就「不放心」的提醒,可能「不方便」、「可以不必看」…….眼神流露出:「不會吧!屋頂桁架還在嗎?」

 這中間,我們還要求觀察隔壁「棟」,這時更明顯看出他們的困惑和猶豫。實勘當天整個過程,他們只在意看屋頂,證明屋頂不是原貌,然後告訴你日治時期房子屋頂沒有了,房子保存條件不好,不宜認定古蹟。

 這個態度很惡劣。

 唉,以承辦業務的公務單位,這樣心存成見,小動作不斷,我如何不氣惱。

 

曾繼田的一貫惡質作風

 回到家回想曾繼田的作為:從開始的傲慢拒絕態度,到表面友善樣子,然後每次新聞報導就平衡做作,臨會勘前一週「原形畢露」,以新北市公關資源及政治「利益」關係,強邀中國時報做出偏執報導,這中間是否「暗示」某些文資委員,更不得而知,臨到現場,試圖引導現勘過程,態度惡劣,作法粗暴。

 這樣的人根本不適合當國家公務員,是政客、建商的打手!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曾繼田。我說:「我不會承認這次審查結果,整個過程不友善,小動作一堆,我無法接受這樣審查結果。想想,要拆房子是你們,審定古蹟也是你們,媒體及現場小動作是你們,文資委員也是你們找,文資委員寫出來的東西只到你們手上,公佈結果也是你們,這中間你們會做出什麼手腳誰知道?」

 「這樣講是侮辱委員。」曾繼田說。

 「不必把委員和這樣想法綁在一起,除非那位委員昧著良心,才要『對號入座』!」

 「我對公務員少有針對性,只要本於公務員職能行政中立做事,我對公務員一點意見都沒有。但你不同,你久任文化資產科,經常阻攔、刁難古蹟認定,外面對你風評很差,我現在才見識到。你不適合在這個位置。」

 曾繼田抗議說:「你有針對性,我一切合法。」

 曾繼田還說:「我們古蹟認定台灣為第五名。都有在努力!」

 我想台灣會有古蹟拆建及認定議題的主要在「五都」裡,新北市「第五名」,可是吊車尾!還好意思說!

 接著我再強調:「我們要求這次郡役所文資過程要有聽證會,不可以幾個委員看過,不經充分討論,丟出紙條,草草決定。這樣決定古蹟的草率態度。不對。」

 我提出我的訴求,但以他的層級,以他做事風格,當然不會當一回事。

 掛完電話,我和一位曾經古蹟認定的朋友聊到他,那位朋友說:「這個人真的很壞,他根本希望新北市最好沒有古蹟,這個人的座右銘應該是:『古蹟能少一件是一件。』」

 我說:「他是『古蹟殺手』。」

 新莊郡役所古蹟認定程序才開始,就體會到「曾繼田」惡跡,正映證過往人們對曾繼田這個人的傳聞;過去十年來,他手上直接、間接毀掉很多新北市的古蹟,他不適任文化資產科這個位置,我們要求曾繼田離開新北市文化資產科科長的位置!

 我這樣的訴求會在各種場合主張,他要面對新北市民,以及他自己的孩子。相信他自己的孩子不希望爸爸是毀掉土地文化、破壞許多古蹟的殺手!

 

附註:

●這次郡役所古蹟認定過程,涉及好多環節,我經歷過,才「看到」。現在,我在「看到」中……這中間可能是制度?可能是專家學者?可能是程序?可能是承辦人?也可能是地方政府?更可能是行政院文化部????

●新莊郡役所的搶救過程,我又發現一個議題:曾繼田。

 

參考:中國時報內容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3090600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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