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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古蹟假曾繼田的手毀掉 要把曾繼田繩之以法!

 

告曾繼田刑法「圖利罪」 圖利皇翔公司!

 

圖 文/陳健一

 

0666.jpg小.jpg曾繼田.jpg  

 

 

曾繼田扭曲法令 逾越公務員職權 明顯圖利賤商

二月十八日自由時報刊登「拒都更建樓 週六搶救新莊老街」一文,文中新北市文化局曾繼田科長回應記者的訪問:邀請五位專家學者會勘,依規定若半數以上不同意列冊追蹤,即做成決議,其中一位學者認為僅磚牆有保留再利用價值,其餘建物不列冊追蹤,市府須尊重委員意見。

他說,基地內唯一的歷史建築武德殿將原地保留,由都更實施者修繕,計畫須送交文化局;另審查委員認為「水牢」為後期增建,可能屬防空洞性質,不列冊追蹤。

對應新莊郡役所文資審查意見,承辦文資審查過程的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及文化局官員曾繼田,應本於職權精確引述文資委員意見,不可以逾越文資委員意見。只是曾繼田這段談話,全部不是文資委員公開意見的表述,都是自己妄自臆測的胡言亂語。內容嚴重扭曲文資意見,和接下來郡役所基地公辦都更主事的利益者-皇翔公司有利益聯絡因果關係,是明顯違反刑法第131條第1項之「圖利罪」

。我們將循法律途徑,追究文化局長林寬裕和科長曾繼田的法律責任!

 

「半數以上」不是曾繼田或文化局有資格決定

以下針對曾繼田說法,逐條分析:

曾繼田說「邀請五位專家學者會勘,依規定若半數以上不同意列冊追蹤」,請問誰來認定「半數以上」?

五位委員各有兩位表現出正反不同意見,意見呈五五波時,另一位的關鍵的委員評斷是:「始建之砌磚牆體列冊追蹤,其餘不列冊追蹤」這樣的表達,講白一點,不全然為列冊追踪,也不全然為不列冊追蹤,這樣的五位委員意見哪來的加起來是「半數以上」?新北市文化局曾繼田科長不是委員,面對此一無法判定的文資裁決可以這樣判定說是「半數以上」嗎?照說遇有這樣不確定文資結果情況,要由文資委員再開會確定,不可以由不具文資委員身份的曾繼田或文化局長林寬裕決定。但是曾繼田不理會這樣的文資認定原則,竟以承辦科長身份,代文資委員「決定」,並事後代文資委員說話,說出文資委員沒說的話。再問曾繼田:是哪位委員或哪個文資會議表達「半數以上」?完全沒有,一個也沒有!曾繼田憑什麼說文資委員意見是「半數以上」?根本逾越職權,扭曲法意,違法公務員工作原則,嚴重觸犯公懲法和刑法「圖利罪」!

 

誰來決定「列冊追踪」

再觀察具爭議的張震鐘文資委員意見:「始建之砌磚牆體列冊追蹤,其餘不列冊追蹤」,再比對新莊郡役所現場:實際建物方面,磚牆占古蹟的百分之七十,屋頂占百分之三十;據此判斷:張震鐘文資委員意見應是「列冊追蹤」比例高過「不例冊追蹤」;質言之,加減整個文資認定比例,「列冊追蹤」比例高於二分之一,整個文資認定成果應是「列冊追蹤」,不是「不列冊追蹤」。

我們依建物比例解讀具爭議張鐘委員意見,但我們不是文資委員仍等待文資委員進一步確定。新北市政府曾繼田,乃至局長更不是新莊郡役所文資委員,更不可以替代文資委員解讀。

新北市文化局科長曾繼田不具文資委員身份,卻不惴本份代文資委員解讀,並發動新北市行政機器,做成:「不列冊追蹤」結論,是企圖毀掉新莊郡役所。這種做法違法公務員主管和監督職務,誤導新莊郡役所文資判定決果,讓皇翔公司在往後公辦都更過程中,毀掉古蹟建物,在犯意上,以及因果上,都明顯圖利財團,係觸犯刑法第131條第1項之「圖利罪」。

 

曾繼田,你等著收法院的傳票吧!

當然,文化局局長林寬裕也在被告之列。

 

有沒有水牢不是曾繼田說了算

接著,我們再檢視另一段曾繼田的發言:「審查委員認為『水牢』為後期增建,可能屬防空洞性質,不列冊追蹤。」請問:是哪位委員認為「水牢」是後期增建?水牢的關鍵在於現場水牢裡探勘,當天有哪位委員進去過水牢?現勘當天所有人都站在外面觀看,這樣看就知道水牢是「後期增建」?鬼扯!

假如曾繼田指不出哪裡委員說的,且無法提出委員形諸審查文字的記錄,這樣以承辦官員身份說話的內容就是失職和違法,動機明顯圖利和往後公辦都更獲利者的建商-皇翔公司,犯意正貼合圖利建商的刑法「圖利罪」!

 

檢視委員水牢談話

再來,再參考幾位委員關於水牢的評論:

A委員:「水牢」等都已失原貌。(A指周宗賢。作者以為:周宗賢委員沒進到水牢,做出水牢失去原貌判定,是嚴重專業失格,未審先判,但這樣的結論也不是曾繼田所謂「可能屬防空洞或後期增建」說法。)

C委員:「水牢」其確切的使用功能尚須有明確之證據,是水牢亦或是防空洞,尚須進一步驗證。(張震鐘意見,尚稱持平。)

E委員:因此「果若」真是「水牢」,也應該是戰後白色恐怖時期的建物。(李乾朗言,只是判斷可能是,也未下結果,未明確說是「審查委員認為『水牢』」為後期增建」,曾繼田卻用「後期增建」,根本是斷章取義!)

 

 

曾繼田無恥

個人早在此次郡役所古蹟審查前,就已風聞曾繼田的粗暴無恥行徑。這次全程參與新北市新莊郡役所文資審定過程,果然看到其偏坦、無恥行徑。這樣的人竟然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久居新北市文化局科長位置,主要是捍衛朱立倫集團炒地皮的打手成績。

這裡想提醒,國家公務員依法行政,我們都很尊重。但逾越公務員職權,甘為政客鷹犬,我們就無法原諒!

曾繼田,為了新北市的文化和古蹟,你等著吃牢飯吧!

 

 

<引述新聞報導>

「拒都更建樓 週六搶救新莊老街」   民國103218 自由時報

上午導覽老街 下午辦願景討論會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主辦新莊派出所公辦都更案,擬原址興建三十三層及二十五層大樓,文史工作者憂心,該基地是新莊老街歷史文化核心地帶,也是發展文創的公共空間,開發恐破壞古蹟脈絡,對老街發展毫無助益;財政局表示,更新能改善市容、活化土地;文化局說,歷史建築武德殿已原地保留,派出所經文化資產審查,不列冊追蹤。

新莊老街永續觀光產業發展聯盟將於二月二十二日發起「搶救新莊老街」行動,上午九點五十分在捷運新莊站集合,展開老街戶外導覽,下午舉辦願景討論會,盼喚起公部門及居民正視問題。

老街永續聯盟︰郡役所具歷史意義

聯盟召集人陳健一指出,新莊派出所前身為日治時代郡役所(功能等同今區公所),轄管新莊、泰山、五股及三重,內部空間紋理及磁磚仍保留原貌,周邊日治建築群林立,後方有武德殿以及罕見的「水牢」遺跡,該基地坐落新莊廟街與捷運新莊站中間,位居老街重要節點,其歷史意義是老街最珍貴的文化資產,他質疑蓋商業大樓只為圖利建商,對地方發展沒有實質幫助,訴求原地原貌保留。

財局︰更新能改善市容、活化土地

財政局財產開發科科長童偉碩解釋,新莊派出所地處精華段,其中公有地佔七成五,周邊房舍為早期警察宿舍,多數住戶已搬遷,仍有部分違章建築及私人佔用,土地低度利用,且巷弄狹窄、房舍窳陋破損,隨時有坍塌可能,妨礙市容景觀,產生公共安全疑慮,透過都市更新可改善整體風貌,計畫去年底送都更處,預計三月份辦公開展覽。

陳健一指出,去年曾提報新莊派出所申列文化資產,五位審查委員中有兩位建議列冊追蹤、兩位不建議,另一位主張磚牆列冊追蹤,表面上正反意見參半,最後結果卻是不通過,他質疑審查行政草率,市府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科長曾繼田說明,邀請五位專家學者會勘,依規定若半數以上不同意列冊追蹤,即做成決議,其中一位學者認為僅磚牆有保留再利用價值,其餘建物不列冊追蹤,市府須尊重委員意見。

他說,基地內唯一的歷史建築武德殿將原地保留,由都更實施者修繕,計畫須送交文化局;另審查委員認為「水牢」為後期增建,可能屬防空洞性質,不列冊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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