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防災型都更」請先把「都更蟑螂」拿掉

文/陳健一


被「都更蟑螂」搗毀的都更

 「都更」本來是好事,也是城市防災的好主意,但過往都更只用建商獲利視角進行,用暴利餵養建商,一再讓人民「住」的權益旁落,也少有關注真正危險的老舊建物,造成都更「公益」性不存,任由都更成為房市梟雄及都更蟑螂的殺伐舞台;在此同時,政府在整體城市發展及都更理念上少有堅持,更讓市民對政府失去信心。
當下形勢,要做好「都更」,請思考「都更蟑螂」們亂「都更」的現象,營造一個不適合「都更蟑螂」存在的條件;想提醒,只要少數幾家建商是都更蟑螂(樂楊之於文林苑、皇翔之於新莊郡役所),就足以撼動社會對都更的信心,造成社會房屋所有權者的不平和恐慌。
從文林苑私辦都更到淡水小白宮、碧潭吊橋到新莊郡役所的公辦都更,我們看到的是公部門不公不義的配合建商,損害個人居住權益,以及公共利益,這樣的惡質作為,人們是很難對政府規劃及執行品質有信心的! 
若要真確做好都更,請政府檢視「都更蟑螂」作為;建商的暴利及粗暴,以及政府偏坦財團及建商行徑,才是都更窒礙難行的問題所在。

 
都更只有建商及二、三十層樓這樣的選擇嗎 

 再來,從執行及規劃面檢視,對於都更的想像和施作選項,不該只是飆二、三十層的大樓;或可以考慮由住戶或政府主導都更,用住戶合建方式,找建築公司或政府部門一起努力,只蓋七、八層樓,政府受理貸款……類此作法的前題是可另外建置類似早期省府國宅處或已裁廢的榮工處等單位進行施作,不是私營建商做實施者;質言之,「公營建商」進行公共利益及保障人民居民權利的都更,不僅可以少掉惡質建商的剝削,也有抑制房價的效果。
再重申及檢視過往的十年來的都更及房市發展,建商暴利太大,政府公信基礎被侵蝕太多,土地不正義加劇,都更公信力不存,人民居住權不斷受搔擾。要解決這些困境,必需跳開往決策視角、慣性,才有真確對應及處理可能。

 
怎樣的城市防災都更

換言之,類此法令、執行建商、政府間的互為表裡,擾亂人民居住權益,人民又如何相信都更?又如何願意參與都更?
現在,內政部長李鴻源挾馬英九總統用「防災型都更」帽子強邀都更,更令人感到無奈!這番大道理誰相信?建商會認為這是為建商暴利都更前景舖路,人民卻有被恐嚇的憤怒感及困惑感…… 
事實上,城市防災以大台北為例,可以做的事情還有很多,只是政府大都沒有積極面對,甚至帶頭毀棄防災空間;這中間最具爭議的是低漥地造鎮造成未來水患治理及地震土壤液化危機的課題;其中很大部份是帶頭進行區段徵收或整地及道路建設,再由建商賺暴利,舉凡已如火如茶的新莊副都心,到整地完成的塭子川重劃區、士林北投科技園區,乃至今年要動工的三峽台北城邊的隆恩河水利地,這些早期河川地及低窪地,都是附近大雨洪水來時的滯洪區,全部被阻斷加高地基,然後大水來時湧向鄰近社區及房舍,造成鄰房及社區淹水壓力;另外,這些地方很多將來會成為全球暖化海水倒灌的重災區,有些還可能成為地震土壤液化重災區,這樣的危機和困境,才是城市防災的重要課題,政府不去計較,甚至毀棄任由建商政客搶建,阻斷防災空間,還建大樓引進大量住戶,造成未來可能發生的更大災難! 
各位啊!談都市防災,要整體前膽性的看待整個城市的發展危機及困境啊!不是只在小刀小槍,然後是利益建商及政客的利益在進行表面文章!到目前為止,這些言說和作為,沒有面對土地的潛勢及永續課題;每個政策及政策理念的進行背後,都是建商及政客利益!哪來的防災作為?
「都更」理念原來是好的,被政府玩到只剩建商及政客利益;防災理念是對的,也被拿來選擇性及表面言說,甚至威脅,其實是在為都更蟑螂及政客利益舖路! 喂,政府,我要怎樣相信你?

 
賤人就是矯情

再來提醒防災城市倡議者李鴻源,台大教授、內政部長、學者專家的李鴻源,以你對政治及專業的敏感度,你的防災真的在做防災嗎?還是做球給建商?大台北地區你不是不了解城市防災的處境?其中有很多硬功課要做,要用結構性願景進行,你在做嗎?還是摸著政客及建商的性子在走,明著「防災」,私下「政客及財團暴利」,再舖出你個人仕途的康莊大道?
唉,「賤人就是矯情」啊!

參考閱讀一:

我愛城市森林 搶救林口森林綠地 台北市2017世大運選手村錯誤開發轉貼自陳健一

〔保留林口森林防災!〕

前兩天內政部長及馬總統,特別提到防災型國土規劃、治水的重要性,對應到緊鄰土石流中度潛勢溪(大窠溪)的「林口森林」,內政部的選擇卻是,配合北市府部分官員錯誤決策,燒掉200億納稅錢,永遠毀掉天然森林,換成選手村!

官員說一套做一套,根本自打嘴巴諷刺至極!保留林口山坡地上方的「林口森林」,特別是在土石流溪谷上游集水區域,讓都市永續發展及水土保持得以緩衝喘息,不就是最好的防災型「國土規劃」?不就是「治水」的根本之道?

先毀林口森林,再來談防災?再來談治水? 

 

參考閱讀二: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分享:

沒有「導正」,竟敢「鬆綁」?

 歷經「文林苑」教訓與大法官709號解釋,馬英九總統顯然並未從他的都更大夢裡清醒!
「防災型都更」聽起來有十足正當性。 
但是,要真的防災,就該先把千瘡百孔核四廠停下來! 
要真的防災,那麼就該停止孤島式都更!

我們拒絕再以「大地震一來,幾百萬棟老房子」這樣的說法恐嚇人民。
我們的山海鄉村都市,都正在進行沒有未來的開發。
沒有供需考量,沒有空屋率隱憂,
只有「服貿協議」與「加速開發」不平等的經濟鍊結、加速靠土地榨錢,是貨真價實進行中。 
一切的一切,似乎是讓這些政客在台灣,奮力一搏賺大錢。 
如果觀光和經濟方面對中國完全依賴,到時候就算不是武力侵佔,想必也無處可逃了。
---
話說回來 
防災型都更的概念,如果沒有輔以清楚的耐震評估、防災空間規劃規範,那麼任何被實施者圈起來的房子,都恐怕會被貼上「涉及公共危險」的標籤,以重建+強拆草率解決。

更何況:我們有〈建築法〉第8182條,還有九二一大地震之後訂定的〈災害防救法〉。這些不就是為了防範災害嗎?有傾頹倒塌危險的建築物,隨時都可用現有法規處理,何需扯到整合曠日廢時的都市更新呢?災害防救空間計畫的建立,搭配建築法、耐震評估的運用,本來就是主管機關的職責啊!一昧「放寬法令」如何使人民信服?
馬統:都市更新條例應鬆綁

 

參考:
http://tw.news.yahoo.com/%E9%A6%AC%E7%B8%BD%E7%B5%B1-%E9%83%BD%E5%B8%82%E6%9B%B4%E6%96%B0%E6%A2%9D%E4%BE%8B%E6%87%89%E9%AC%86%E7%B6%81-085152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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