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城鄉局劉顯宗科長,請對新莊副都心綠地做到公平、透明!

         

 文/陳健一

 

 上週四早上打電話給新北市城鄉局綜合規劃科科長劉顯宗,他在開會,我交待接電話的同事,告知我們的團體及訴求,留下我的電話,要他開完會打電話來。我等到晚上,都沒有來電。上週五早上十一點我打電話到城鄉局,劉顯宗科長接電話了。我問他昨天我有留電話為什麼沒有回,他說因為昨天開完會太晚了。

 

 當時我心裡在想,這個決定新北市大片土地規劃的主要幕僚單位,對於民眾的意見這樣傲慢。早先我們的說明會,他不來;後來我們的記者會也不來,後來打電話給他,他也不回應。這些人就是執行近十年、二十年捷運時代新北市土地規劃的關鍵人物,想想真令人心寒!

 

 「上次開說明會,你們沒有來;我們要再開一次說明會,我們配合你們城鄉局的時間,你們哪一天有時間,我們配合來辦。」我說。

 「沒什麼好說明的,我們是依法由警察局申請,提出評估,我們依規定受理。且在公園法『多元目標』合法使用的範圍,現在也還在評估之中。我們一切都是合法,依法做事。」劉科長說。

 

 「當然是合法,但是法律規範下什麼要做什麼,是『政治』,是你的長官,外面的議員民代及財團在左右,你則是執行者。你說這個案子在評估,還沒有決定,所以決定前不公開討論是嗎?然後再用黑箱作業方式決定,對吧?你們說還沒有定案,一旦決定了就來不及了。」我說。

 「我只是公務員,公務員依法行政不做違法的事。」劉科長說。

 

 「但是像你這樣的公務員背後都是政治,決定的方向受政治左右,你不違法,卻可以配合上意做出許多不合理,遺害百年的事情。像你拒絕參加我們的說明會,卻選擇參加蔣根煌議員的討論會,這個選擇性出席就是『政治』,就不合理;你既然選擇出席蔣根煌議員的討論會,沒有理由不出席我們的說明會;我們也不是無厘頭,隨興的個人意見就要你們出席,我們也清楚,假如每個公民都要你們出席,你們疲於奔命,當然不對也不合理;我們不是這樣,我們有上千人連署,做足功課,有清楚主張,也召開過說明會。這樣的新莊公民,在你們形成決策初期,你們沒有理由拒絕我們說明會的邀請。」我說。

 「這個派出所進駐公園的事,法律上有規劃,我們只是被動接受申請,你找我們可能……而且,整個公園及停車場的問題,也涉及很多部門,光城鄉局也牽涉許多部門……」劉科長說。

 

 「這都只是推託之辭,關鍵決定就在你們城鄉局,現在新莊已是新莊區,不是新莊市,在地沒有民選首長可以負責,當然要找你們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做空間規劃都就在你們城鄉局手上。這樣影響地方百年的建設,市民有意見,且很這麼多人連署,不可以忽略,更不可以不參加民間辦的說明會,你們執意不來,太說不過去了。而且,我們一再這樣『認為』你們很壞,搞不好是誤解,你們也應該捍衛你們的努力,不然一直這樣被說下去,也許對你們不公平呢!你們出來或可以澄清什麼。」我說。

 

 「你們說明會,會邀哪些單位……」劉科長說。

 「城鄉局一定要邀,你們部門也一定要出席,你們沒有時間,我們會配合你們時間開說明會,一直邀到你們到了為止。這樣地方百年重大規劃案,上千人連署,而且在規劃之初,你們沒有理由迴避對民眾公開說明!」我說。

 

 「我們一切合法,很多都在法規之中。公園裡『多元目標使用』的規範…….」劉科長說。

 「這些我都知道,你可以對蔣根煌他們做說明,沒有理由不參加我們的說明會。」

科長沒有置可否。

 

 接著我提出一個建議:「你們和議員談,沒有理由拒絕我們的談話,或者在這個規劃未形成決定的時候,我找幾個關心這個議題的聯盟伙伴去拜訪城鄉局,城鄉局找有決定權責的單位代表和我們談,城鄉局也可以找支持這個案子的新莊市民或民代一起談,有疑慮大家當面談。」

 「透明、公開、公平,不只對這個案子有幫助,也是在保護你們。」我再次提醒。

 

 講到這裡算是談話的尾聲,科長答應再和長官討論,是否私下在城鄉局好好談一次,我提醒:希望下週一或週二答覆。我不堅持他馬上答覆,畢竟這不是他的權責,他要和上級討論,再確定。我把空間留給他。

 

註:

 對公務員依法行政,我們都很尊重,也不忍苛責依法行政的公務員作為。但是新北市幾個局處距離政治很近,他們依法行政,必須透明、公開及公正,才合理,不可以落入為財團及短視政治服務的窠臼。這裡特別提醒新北市幾個關鍵容易受政客干擾的局處部門,尤其是城鄉局,請你們做好公正、公開及公平的政策說明及協商管道,你們的作為是影響新北市百年的城市空間發展。當然我也體會到,你們或有無奈感,因為這些政客影響你們的升遷和考績,但是該堅持還是要堅持。你們若「龜縮」「遷就」,新北市百年幸福會完蛋!

 

 再提醒,城鄉局隨便在新北市的土地一劃,政客和財團就會像蒼蠅般湧入,受到的干擾和壓力佷大,對於新北市發展更是舉足輕重,不可以不慎重。要知道:政治是一時的,政客是短視的,一旦餵養政客口胃,配合朱立倫洗地集團演出,城鄉局相關承辦人員會是台灣公務官員最壞示範!才幾萬塊錢的薪水,實在不必做到這樣。想想,朱立倫任期到了,他和他的「合夥人」拍拍屁股就走,抱了一堆錢和土地走掉。城鄉局的公務員實在沒有必要為了一個月微薄薪水做一大堆違反良心的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anzaig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