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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搗毀新莊街的故事>專書 先睹為快系列23

慈祐宮的匾額與古碑們

圖.文/陳健一

 

古匾拷貝.jpg  

 

新莊慈祐宮位在十八世紀大台北最熱鬧的新莊街區,為近三百年的大廟。歷來大台北地區的重大歷史事件和發展,新莊慈祐宮都有參與或經歷;舉凡十八世紀巡檢司進駐北台灣、米糧往來海峽兩岸、郊商參與公共事務、數十次的大小械鬥、文昌祠信仰營造、十九世紀大漢溪兩岸的商業往來及仲裁……都和新莊慈祐宮有關。

現在廟裡仍留存許多古匾和石碑,可以讀出新莊歷史時期的訊息。

這裡就列舉幾個:

 

●「慈祐宮渡稅店租額碑」說明新莊慈祐宮拓墾時期的重要角色

慈祐宮前殿右側近側門的牆上嵌有「慈祐宮渡稅店租額碑」,碑文內容如下:

「碑文

奉憲立石

渡稅店租額例開列於后:

胡仁可頂擺接上渡頭一分,每年銀六兩七錢。

陳振興、張同利充擺接上渡頭貳分,每月除費外,實納錢一千七旦五十文;又每年納來渡銀一十三兩三錢正。

擺接下渡頭,每年納銀乙十貳兩。

牛頭埔渡頭,每年納銀三兩貳錢。

大加臘渡頭,每年納銀乙兩六錢。

奇母子渡頭,每年納銀六兩。

大坪林渡頭,每年納銀六兩。

秀朗渡頭,每年納銀六兩。

溪仔口高江渡,每年納銀四兩六錢。

王坎充本宮后魚池一口。

趙隆盛充本宮左邊,店稅銀每年九兩六錢。

林成祖嘉助香燈宮前左邊店三間,地租銀九錢;右邊四間,地租銀貳兩貳錢;又宮左邊店三間,地租銀九錢。宮右邊厝乙間,每年納稅兩四錢。

郭啟、呂盛店,地租銀伍錢。

陳旭店半間,每年納地租銀貳錢五分。

乾隆二十九年孟冬月吉旦。首事:黃遠來、曾國揚、林載喬、劉其琛、林玉鳴、吳文紹、羅和山、林光宗、羅振文、林學謙同街眾公立。」

 

 

碑文設立時間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指稱收稅的地點包括:

擺接上渡(由大漢溪上渡可至今鶯歌、三峽)

擺接下渡(往淡水)

牛埔渡(石牌)

大佳臘渡(雙園)

奇母子渡(大稻埕)

大坪林渡(新店)

秀朗渡(永和)

溪仔口高江度(景美)

這些地點幾乎包括大台北地區當時拓墾聚落的主要地區,這些地區都向新莊慈祐宮繳交渡稅店稅,可以想見乾隆二十九年(1764)慈祐宮的影響力擴及大台北地區拓墾的所有重要地方。

碑文中指稱的贊助商家及仕紳,有泉州人,也有漳州的林成祖,以及可能客家人的劉其琛、羅和山、羅振文,可見當時新莊地區移住的居民,有漳州籍、泉州籍及客籍,他們都參與廟務及地方公共事務。

後來新莊客家人另建客家廟-廣福宮,與在地閩南人漸行漸遠,甚至發生械鬥,並在道光年間(1840年代)離開新莊;同樣的,漳州人也在若干次械鬥後,很多人離開新莊,往新莊對岸的板橋發展,形成板橋和新莊對峙局面。

 

●「聖母香燈碑」明訂香燈費用的管理

另,旁邊有「聖母香燈碑」,內容:

「國家於

天后聖母,崇秩祀,廣祝釐,廟號宜加,令至肅也。故偏陬僻壤例同王京都邑圈,敢褻越諸道也。

淡水四面環海,舟揖之利遍東南省會。前人建立慈祐宮,且將左右店租、魚池、渡租增入廟內香燈之費,無非體朝廷煙祀至意,以報鴻庥者也。奈歷年久,則舞弊多。乾隆二十八年,首事等協仝街眾條呈分憲胡公;蒙准給示,仍撥入供費,案據,第第規矩未彰,或致僧祝仍○○○;故勒石鐫碑,使赫然佑有神灵在焉。爰並立規於後:

一議:宮內租稅不許僧俗擅自典賣,如違,許眾鳴官、即以法治,其業仍歸本宮。

一議:宮內主持僧須守規矩,併宮前不許築寮;如違,聽眾議交僧主持。

一議:所收租稅,每年除僧人、工資香灯費用艮,共四十弍兩正;有餘賸,該每年諸神中秋及重陽共戲二檯。

公用不得胡塗分派,至缺供費。

「這個聖母香燈碑」立碑時間和「慈祐宮渡稅店租額碑」同,都是在朝隆29(1765)。更早一年,乾隆28淡水撫民同知胡邦翰給示,明訂該廟店租、魚池、渡租等收入充為廟內香燈的費用。次年,為恐規矩未彰,乃勒石立規,使赫然知有神靈存在,即成本件碑記。

「香燈」指的是廟的收入來源,此一來源還由淡水同知胡邦翰這樣官銜的人提示,甚至設碑,可以想見,慈祐宮被重視的程度。

 

●「水德配天」與新莊巡檢司

在前殿右側門後,掛有一匾額「水德配天」,文字左側提「乾隆已亥年」,即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文字右側提「新庄巡檢曾應蔚」

巡檢司為中國元朝、明朝及清朝縣級衙門底下的基層組織。在清朝為次縣級的單位。1790年大台北並未獨立設縣,隸屬「諸羅縣」,這個時候,巡檢司為大台北最高行政及軍事長官,相當於現在台北市長。大台北初墾時有很長一段時間,由巡檢司管理。這個匾額是目前唯一表達巡檢司管理時代的見證,非常珍貴。

題字的年代為乾隆四十四年,更早兩年,新莊巡檢司曾應蔚與街紳共商探討新莊街發展,大家共同提到重修慈祐宮一事,後來積極重建,終於在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完成,曾應蔚並題字贈匾額註記此事。大殿及後殿間的中亭右牆上留有此次重建的捐款碑記。

 

「利濟參天」與「德參天地」的時代

正殿另有兩個匾額「利濟參天」、「德參天地」。

「利濟參天」題字於嘉慶18(1813),這段時間,新莊街因兵災連連,嘉慶10(1805)海盜蔡牽進入新莊街,到處擄掠焚燒,新莊街殘破不堪,再加上年連大雨港口淤積,此時新店溪及基隆河兩岸聚落也在發展,乃在嘉慶14(1809)將新莊縣丞改移艋舺,為艋舺縣丞。嘉慶17(1812)曹汝霖任艋舺縣丞,,有感於大漢溪沿岸缺文昌廟及學堂,乃在慈祐宮右後方營建文昌祠,時間為嘉慶18(1813),同一年也重修慈祐宮,地方人士也贈匾「利濟參天」。

另一匾額「德參天地」的題匾時間為嘉慶二十四年,由乙丑進士沈鴻儒敬書。

正殿前拜亭牆側有同治年間重修碑記,即同治十三年(1874)所立的《重修慈祐宮碑記》。更早之前,同治六年(公元一八六七年)九月,董事陳紹容、生員黃謙光倡修,住持法紀襄理,廟宇從同治6年到同治12年才整修完成,並於同治13年立碑。即為此碑。比對同治年13年立碑仕紳背景、乾隆44年舊碑仕紳背景:看出後者,即乾隆44年時期有郊商、進士等有顯著事業及功名的人士參與新莊街發展;同治13年參與廟宇重修者多為生員、住持等地方人士。乾隆44年、同治13年不同時間參與廟務發展者的社會地位很不一樣,或可看出新莊街在大台北發展的地位,百年來變化很大。

來到後殿中亭旁的牆上,可以看到乾隆四十四年立的石碑:<重修慈祐宮碑記>,可看到:「淡防分府王諱右弼捐銀一百大元、 巡政曾諱應蔚捐銀一百大元、進士沈諱鴻儒捐銀六十大元   舉人葉諱期頤捐銀十大元、張必榮捐銀一百二十元  泉廈眾船戶  廈跤眾抽分  等仝立……」此一名單有政府大員,有活躍的商人,有進士舉人,有在地顯赫業主,當時大台北主要勢力者都在名單上,可以想見當時慈祐宮及新莊街在大台北地區的角色和地位舉足輕重。

 

乾隆29年、乾隆44年、嘉慶18年、同治13年等匾額及石碑內容分別表彰出新莊街不同時期發展的歷史情境,這樣的訊息或可說明新莊慈祐宮在拓墾時代的意義與價值,值得後人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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